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院特色专业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日期:2018-05-04 11:51: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91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院特色专业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11]6号、《关于申报2011年山西省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中三个教学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1]16号和《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以重点专业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着力打造学院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学院决定评审院级特色专业。希望各教学系高度重视,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推动我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申报范围条件

1.院级特色专业申报

学院所开设各专业,由各系部推荐申报院级特色专业。

2.学院特色专业的申报要求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实行。

3.省级特色专业申报

各系申报的专业,经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评出的院级特色专业中,评选出参加申报省级特色专业。

二、申报材料

1.《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四份,见附件),纸质封面简单平装;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式二份);

3.上年度毕业生名单与就业面向分析报告(一式二份);

4.高职校企共建专业协议(一式二份);

5.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相关评价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6.公布建设的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公文;

7.《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上年度毕业生名单与就业面向分析报告电子版光盘。

具体根据教育厅申报指南、要求等。

三、申报程序

1.每年3-4月各系组织召开人才需求预测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

2.向省教育厅申报前20天,各系整理好申请材料,经系审核通过后,系主任签字,将申请材料报送到教务处,同时将上述申报表的电子文档提交至qgjiaowuchu@126.com

3.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评出院级特色专业和拟推荐省级特色专业。

4.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按时向省教育厅申报。

请各教学系登录山西教育网主页(http://www.sxedu.gov.cn/),查看相关申报文件,下载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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