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出实习管理规定
日期:2018-11-08 16:42: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7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外出实习管理规定

实习指导指在实践教学中带领学生参观(观摩)实习、野外实习、市场调查等。为了规范我院实习教学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参观(观摩)实习、野外实习、市场调查等每班安排2名以上带队教师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实习指导教师,以确保管理安全。

2.实习教学应按教学计划执行,经系主任、主管院长、院长批准,教务处存档后,方可执行。

3.实习教学程序为:教师到课程所属系(部)填写“实习教学登记表”系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院长批准教务处存档,“实习教学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门卫,一份系部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存档。

4.指导教师负责讲解实习任务、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安全制度及注意事项等。

5.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

6.实习用车要提前与车队联系,不许私自安排车辆。

学生集中外出写生(实习)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补充规定

为落实教育厅安全会议精神,加强学生集中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在以往已有安全规定的基础上,对学生集体外出审批、交通、饮食、住宿以及教学活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再做如下补充,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之前规定中与此内容有冲突的,以此补充规定为准。

1.外出学生带队者,必须为教研室主任或以上的人员担当。负责整体外出安全工作,如安全工作未落实,存有可能的安全隐患不得外出

2.具有定点协办单位的,必须签办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由带队者办理学生外出审批手续。

4.交通车辆安排由学校交安委负责,个人不得私自联系。

5.饮食;生就餐场所必须有完整有效的饮食审办手续或资质。

6.住宿:学生住宿必须有完整有效的住宿许可资质,具有防盗、防疫情、防煤气中毒等条件。居住场所内的设施及周边环境安全。

7.写生或实习场地的安全。

教育学生不攀高,不去危险的地方或场所,并注意其他的安全问题。

8.班主任与指导老师:

班主任:主要负责学生写生(或实习、参观)教学活动以外的安全工作,以及学生的思想教育,并协助指导老师做好实习中的安全工作。

指导老师:主要负责学生学习中的安全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课后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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