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性意见
日期:2018-05-04 13:32: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19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校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性意见

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和强化实践教学工作,使实践教学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几点意见》(晋教高[201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实践性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提高对实践性教学环节重要性的认识

实践性教学是实现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方面,是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须完成的教学环节。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对人才的培养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

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实验、实训、见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社会实践等环节。这些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完成是全面实施教学计划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因此,各系部必须从保证教学质量和培养人才目标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践性教学环节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我院实际和各专业、课程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实践性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实践性环节的教学质量。

二、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1.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思想。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应贯彻以就业为导向,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建立一个适应我院办学定位、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我院鲜明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体现我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真正体现服务区域经济的目标定位。

2.建立实践教学体系的目标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技能规范的要求,按学生的认知规律,将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环节--课程实验、实训、见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组成一个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相对独立于理论教学体系,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教学内容前后衔接、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这种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不仅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培养和锻炼,而且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3.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各系部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实践教学不少于50%,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

4.加强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各专业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时,要加强调研,并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培养目标,完善实践教学的内容。要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整体考虑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相互结合、相互匹配、协调发展,以及实践教学体系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实践教学应围绕培养专业应用能力的主线来设计,建立与理论教学体系相对独立、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实践教学体系。倡导开发以工作任务为主线融多门课程于一体的综合性实践课程,或按照课程群将分散设立的课程实验进行整合,独立设课。

5.加强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和实验实习教学大纲的建设。要尽可能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同时应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编写实验实训大纲、实训手册等教学文件,积极同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践课教材,学院对纳入院级、省级、国家级规划的实验教材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学院每年检查实验教材选用情况。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

6.推进实践教学考核方法改革。根据实践课程的不同教学要求,注重考核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与实践课或实践项目相适应的考核方式,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7.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各系部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组织课堂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结合起来,制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周,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要倡导和支持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鼓励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参加勤工助学,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发明活动。要抓住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契机和暑假、寒假时期,紧密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个时段,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

8.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重点建设学院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实训基地,同时各系部要努力建设教学、科研与司法实务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建设可采取校局(所)合作、校企联合、学校引进等方式。要依托并积极联系学校周边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服务机构、基层社区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学院专业优势,主动出击,服务社会,通过学院和社会的协议(合同)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综合性、专业性的实践教学基地。

三、加强实践教学规范化管理,切实保证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施

(一)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实践教学的加强,主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实现。通过制定规范、科学、长效的实践教学制度避免实践教学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应急性。

1.加强实践教学计划的管理。

1)各专业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有关规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将实践教学体系列入培养方案之中,建立符合本专业要求的、贯穿教学全程的实践教学体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补充,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2)教学计划内的各实践教学环节,要严格按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实验实训和实习教学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实验课的开出率必须达到100%。确需调整的,经充分论证,并报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后方可执行。

3)各系负责所属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各实践环节实施方案的制订,教学大纲、实施细则、考核办法、实践环节的落实,指导教师的配备安排,基地的选定和建设。列入计划的实践教学,要有规范的教学大纲、指导书和考核标准,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2.加强实践教学运行管理。系部负责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和组织工作。各系部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做到五个落实:即计划落实、大纲落实、指导教师落实、场所落实和考核落实。

3.强化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督导检查制度,每学期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之前,各系部应按时申报计划、方案,上交计划、任务书,报教务处审查同意后执行。二是通过科学的评价和考核,促使实践教学达到最佳效果。各系部要根据各实践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技能训练项目的基本要求,制定出各实践教学的成绩考核办法,促进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三是健全督导听课制度,在听课制度中明确实验课的听课要求。通过听课,检查实验实训课的开设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实验实训课教学提供依据。

4.加强实践教学文件与档案管理。各系部每学期末要按照课程做好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实验实习指导书、实验实习教学计划、实验实习记录、学生的实验实习报告等文件的整理归档,促进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人员的数据采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施要求

1.实验、实训课实施

1)实验实训课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开出率必须达到100%。实验实训项目应在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中具体列出,也可制定单独的课程实践教学大纲,并在每学期的课程教学进度表中列出具体的项目、内容和实施时间。

2)实验性课程开课之前要完成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和指导书的编写,并且按照所开出的实验(实习)序号来组织相关内容。

3)每次实验实训或每个实训项目结束后,每名学生应独立撰写实验实训报告(课程设计、作品等)交任课教师批阅。

4)任课教师应将所有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考核成绩等原始材料,在提交学生成绩时一并交系部存档。

2.专业见习(认识实习)的实施要求

1)专业见习(认识实习)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综合性专项实践教学环节。目的是通过实习让学生了解专业领域的基本概况和职业工作的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度,为毕业后走向社会岗位或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2)专业见习(认识实习)建议安排在第二学期暑假进行,时间为4-6周,具体安排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根据所属专业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专业见习(认知实习)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计划交至学院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3)专业见习(认识实习)的内容与基本要求:学生应当通过实习了解实习单位的概况,实习岗位的基本工作流程,实习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的需求和要求等;根据学院的要求和实习单位的具体安排,适当参与各类实务工作,熟悉工作业务;在实习过程中,要求每位同学认真做好实习笔记,在法律和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重要的文件进行摘抄或者誊写,对实习中的重要事件应当进行记述,对重要资料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提取保存。

4)专业见习(认识实习)地点在校外。实习可集中进行,也可分散进行,提倡学生就近就地实习。根据各系部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5)结合实习点的实习情况,完成一篇实习报告。字数一般为2000字左右。由实习单位填写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中的单位意见,并由实习单位盖章。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二周内交指导教师。实习带队老师根据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以及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表现,综合评定实习成绩。认知实习成绩采取五级制记分,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认知实习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作为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3.社会调查的实施要求

1)社会调查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在校生利用暑期时间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了解国情、民情、社情,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锻炼学生的观察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每个学生在校期间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

2)社会调查建议安排在第四学期暑假进行,时间为3-4周,具体安排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各系根据所属专业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暑假社会调查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计划交至学院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4)社会调查由各系布置、检查、指导,周密组织。根据我院情况,提倡学生就近就地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前,各系应组织教师专门为学生讲解调查方法、专业调查要求以及调查报告撰写格式等等。系部每年在适当时间发布社会调查指导性选题,供学生选择和参考,由学生自行确定社会调查的选题。选题必须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可以选择社会热点问题,也可以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问题。允许多人共同完成一个选题,人数要求在五人以下。同时应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满足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实践能力的要求。学院鼓励和提倡学生利用回家探亲、访友或旅行之际,自主进行社会调查并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5)学生在社会调查结束之后完成社会调查报告,由系部组织教师对学生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成绩评定。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个人单独完成的不少于3000字,合作完成的不少于5000字。社会调查的成绩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社会调查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作为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4.顶岗实习的实施要求,见学院关于学生就业实习的有关规定。

5.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如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也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各系部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组织课堂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社会实践活动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一般不占用教学计划内的学时。确有大型社会活动需占用正常教学时间的,应由组织方将活动方案、时间、涉及班级和人数提前二天报教务处备案。

四、切实加强学校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重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尤其要积极探索高校联系社会、企业、行业等教学实习基地的新渠道、新方式,在充分利用和发挥高校自身资源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着力提高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每个专业都要有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不少于5个教学实习基地。积极探索建立实习基地自主发展的新机制,实现教学实习功能与服务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和建立学科专业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共同育人的新模式。要以专业为载体加强对现有实习基地的内涵建设,丰富产、学、研合作项目,争取得到个人、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的教学支持。列入国家级教学建设的项目,省级品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要在共建共管实习基地方面起带头作用。

五、切实加强校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合理安排实践指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实习(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工作。

六、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管理

加强统筹与管理,明确职责,保证实习、实验、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运转。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资源利用合理、学时学分保证、岗位责任落实、考核评估严格、质量效果明显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要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师资调配、经费投入、实验室和实习基地、以及质量监控等方面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鼓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办法,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选择教学实习基地,要坚持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相对稳定、互惠互利的原则,争取获得实习单位的全力支持,确保教学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要高度重视就业实习,提高毕业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实践教学文件、实践教学基本考核资料管理,严格定期保留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原始数据、程序、模型、作品等,使实践教学活动更有序,更规范。对实验教学、实习质量、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检查和监控。定期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研讨会,促进我院实践教学工作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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