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课的规定
日期:2018-05-04 11:45: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4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课的规定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完成教学任务是每位教师的基本职责。课表是学校教学活动中最基本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提高管理效率,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排课应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安排教师的授课时间,使之有利于教学和其他工作的开展。同一班级的同一门课程(实践性、艺术类专业课除外)一天之内不超过2学时。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所有任课教师除特殊情况外,个人不得提出排课要求。

2.排课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数进行。

3.排课原则上以专业班级为单位,具体情况系部可根据师资、教学资源和学生人数等适当调整,未经教务处和院领导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分班或合班上课。

4.体育课的安排,应根据学院教学资源和场地情况综合考虑,不宜过分集中班级上课。每天的第12节课不排体育课。

5.每周星期二下午为学生社团活动和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排课。

6.每天的第12节不得安排自习课。

7.非全程使用多媒体教学(仅用几次的)的课程不专门安排多媒体教室,需临时使用者应提前2日向有关部门申请安排。

8.教务处排课人员排出总课程表,经教务处处长审核、主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后印发执行。课表一经审批印制,除特殊原因(教学计划变动、因病、因事、因公达半月以上且无其他教师临时代课的)经教务处负责人和主管院长批准外,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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