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和职责
日期:2018-05-04 13:3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3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的条件和职责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生完成在校期间的理论和实践课学习,走向“实习就业岗位”。实习期间学生们不仅要好好工作,而且要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就是撰写 “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是一个很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同学们综合知识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阶段,在教学计划中占很重要地位。各教学系要做好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

一、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参加过一定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实习单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担任。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坚持教书育人,对学生既要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各系(部)指定实习指导教师后,实习指导教师要编写、下达实习任务书,编写实习计划,组织学生学习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2.实习教师要随时给予学生指导,要关心学生的工作、生活、安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要深入企业工作第一线,了解企业的生产规程,以便指导学生的实习。

3.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通过写信、电话或让学生定期返校等手段了解实习情况,指导学生实习。

4.实习教师还应组织安排学生收集有关资料,撰写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

5.实习结束,根据掌握的实习情况、指导情况以及学生交回的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评定学生的毕业成绩。

6.对毕业论文进行全面审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写出毕业论文评语、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7.指导学生将毕业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等材料整理交系(部)存档。

8.按教学系各专业比例要求推荐出优秀毕业实习报告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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