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8-05-04 11:27: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5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教材是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学习知识的基本材料,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一种载体,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使我院教材选用和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高校教材“零库存”管理目标,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条 教材是指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一切教学材料,包括教科书、实践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各类课件、工程图纸等。

2条 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教材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教材管理、结算、发放,同时为各系(部)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教材信息。各系(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教材建设、教材的选用、征订工作。教务处设有教材管理员和负责人,具体管理教材工作。

第二章  教材建设

3条 教材建设是依据上级相关教材管理与改革政策,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大纲与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教学安排、学生实际等,组织教师开展教材选择、教材处理、教材开发等系列工作。

4条 校本教材选用原则是本系部所开设的课程无合适的教材,由系(部)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及企业技术人员,根据我省本专业产业调整、岗位变化以及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要求,或依据国家对学生素质要求,教学课程改革需要,编写课程讲义、校本教材,由主要编写人员申请,系()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经教务处备案后方能印制使用,并统一发放。

第三章  教材的选用与征订

全院的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每年预订2次,每学期中预订下学期使用教材。每学期期中下达教学任务书后,为各系(部)提供高校教材征订目录供教师参考。

5条 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尽可能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2)采用同一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3)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课程改革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选用教材应保持23年内相对稳定,不能因任课教师的变更而随意更换教材。

4)为保证教材“零库存”,教材征订原则上只能征订当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教材,不能跨学期征订。特殊情况,需要征订跨学期教材,教学系部主任要组织任课教师讨论确定,慎重考虑,注明情况。

5)教材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更不允许因任课教师的变动而中途更换教材。如因专业调整、课程合并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时,由各开课系(部)与教务处协商,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

6条 教材征订程序

1)教务处教材管理员发放教材征订表。

2)系部主任组织实施本系部教材选定工作。组织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等根据课程标准等教学要求选择教材。

3)选择教材教师一栏要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签名,两人以上带同一门课程的应由任课教师集体讨论确定。

4)各教学系(部)统一填写《教材征订申请表》,系部主任负责对本系部所选教材审核、签字。

5)报主管院长审批、签字。

6)交教务处教材管理员(纸质版、电子版)汇总。

第四章  教材采购与供应

7条教材的采购是保证正版教材的关键,也是执行国家政策和规范教材供应秩序的重要步骤,也是提高教材供应服务质量,降低教材供应成本的重要环节。

8条 教材招标与供应

1)全院使用的教材(不包括自编教材)供应必须进行招标采购,招标工作由学院招标办组织实施,教务处协助完成。

2)教务处应严格按供书合同与各教材供应商订购教材。

4)教务处教材管理员根据各开课部门的教材征订计划表,分类汇总、审核后交教材供应商。

第五章  教材发放

9条 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班教材的发放工作。教材的发放要及时、准确、规范。

1)学生所需教材在学期开学前两天内集中发放,以班级为单位,在指定时间由班长和学习委员带队到指定地点领取。

2)各班级在领取教材时,应当面清点,两人签字认可;对缺页、倒页、白版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或有盗版疑问、价格等问题时及时反映,教务处负责进行调换和处理。

3)教师用书由各系(部)统一在规定时间领取。审核是否有缺页、倒页、白版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或有盗版疑问、价格等问题时及时反映,教务处负责进行调换和处理。

4)每学期开学二个月后与教材供应商办理“零库存”退书手续,不再进行教材发放。各系(部)必须在开学一周内核查各班教材使用情况,并将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书面报教务处进行处理。

第六章  教材结算程序

教材管理员对学生教材按发放单进行结算,对教材供应商按合同进行结算。

21条 校内学生教材结算

1)学生缴纳的教材费按“入学预缴、毕业清算”的办法由财务处进行管理。毕业前按实际领取的教材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不交书款者,不得领用教材。

2)凡经学院批准休学、停学、复学学生在办理学籍变动时,应在财务处办理教材款转移手续,各系(部)要作好交接工作,及时更改下次教材订数。

3)凡经学院批准退学、转学的学生在办理学籍移动手续前,由教材管理员核对该生已发教材核算单,经教材管理员审核后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22条 供应商教材结算

教材供应商应及时对各批次教材进行“零库存”清理,清理完毕后方可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教材结算。

23条 教务处对采购的教材应严格出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出入库清单。

第七章  违规责任与处理

教材的采购必须遵守廉政纪律,保障采购中的清廉。严禁在教材选用、征订、采购等过程中接收出版社、编写者、教材供应商等的各种费用和财物等。                                                                                                                                                                                                                                                                  

24条 在教材选用、征订、发放和结算的管理中若出现违规、违纪、影响教学时将根据情节的不同给予责任人或部门相应的处理。

1)教材供应商若违犯合同条款时按合同约定给以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2)对在教材征订中不能及时完成征订任务、漏订教材等延误征订时间而使学生不能在开课前拿到教材的责任部门和由于工作不严谨造成重订教材的,又无法进行清退的,学院对有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3)教务处是学院教材管理部门,其他任何部门、个人均不得自行组织、销售教材。

4)对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为学生订购教材及学生自行在外购买教材而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

 

 

 

 

 

 

 

                                                                                                      

2016.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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